
近日,最高检主管的《方圆》杂志刊文介绍了陕西查处的一起盗窃古墓案件。2022年初春,陕西省清涧县解家沟镇甲某村的村民向公安机关反映了一个奇怪的现象:村庄附近的山上新搭起了一座铁皮房,听说是要办养牛场,但铁皮房附近少见人影,深夜里偶尔还会传来机械声响。

民警立即前往山上查看,推开铁皮房门后发现屋内并无任何养牛设施,只有一个深达18米的垂直洞,直通地下,洞壁规整,手法专业,显然是个盗洞。现场空无一人,但遗留了吊轮、编织袋和大量新土等,表明非法作业刚结束不久。公安机关迅速联合文物部门对现场进行勘查。专家初步判断,这里是一处战国至汉代时期的古墓葬,虽然未盗得文物,但盗墓行为已经让墓葬结构遭到严重破坏。文物专家痛心地表示:“墓葬的原始结构信息已永久丢失,这对考古研究是不可挽回的损失。”
随着侦查工作的深入,一个以白东兵、李万胜为首的盗墓团伙逐渐浮出水面。这个团伙共有10多人,都是当地村民,曾多次纠集在一起盗墓。他们首次作案是在2017年3月,当时5人驾驶一辆面包车来到清涧县解家沟镇乙某村一处偏僻山坡,使用铁锹和自制的“探条”盗掘了一座宋代古墓,窃得一只“玉壶春”瓷瓶。这只瓷瓶随后被他们以1.2万元价格销赃,每人分得1700元赃款。首次得手助长了他们的贪欲,2021年11月,他们将目标转向甲某村附近山上那处更大的战国至汉代的古墓。
这次作案,他们更为狡猾,以搭建“养牛场”为掩护,在铁皮房内昼夜颠倒作业,利用吊轮“下挖上吊”,耗时近一个月,挖出一个深18米的盗洞,直抵墓室,却因该墓早年已经被盗过而一无所获。失望之余,他们并未死心,时断时续到现场偷窥,直至2022年初春,村民进行举报,民警到场勘查,他们才彻底逃离。虽然他们侥幸逃脱,但公安机关也以此案为突破口,加大并案侦查力度,逐渐摸清了该团伙的一些活动规律。
2022年4月,清明节刚过,这个团伙再次行动。柴建华、吴笑笑等新成员从延安赶来会合。这次,他们的目标锁定在丙某村一处清代墓葬。他们在夜间直接挖掘,挖出了一个深约1.5米的盗洞,挖出一只白瓷碗后没再继续挖。随后,李万胜携带这个白瓷碗乘车去延安准备销赃,然而在途中就被例行巡查的延安铁路公安民警查获。这只来路不明的白瓷碗成了串联系列案件、彻底侦破案件的关键线索证据。
案发后,榆林市公安局指定榆阳公安分局成立专案组办理此案。办案检察官多次随同办案人员前往现场勘验。技术人员在盗洞壁提取到铁锹切面、探条圆孔、绳索摩擦痕等,均与犯罪嫌疑人交代的情况吻合。涉案文物的追缴与鉴定也在同步进行。从李万胜手中查获的白瓷碗被迅速送鉴,而2017年失窃的“玉壶春”瓷瓶,经全力追索,也于2022年6月被成功追回。经鉴定,“玉壶春”瓷瓶为三级文物,白瓷碗为一般文物。
审讯发现,该团伙依靠“山环水抱必有气”等民间说法观察地势,用“探条”探测土质,形成了踩点、望风、挖掘、销赃的明确分工。2025年1月,公安机关以涉嫌盗掘古墓葬罪将白东兵、李万胜等8名犯罪嫌疑人移送榆阳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其余犯罪嫌疑人另案处理。
2025年3月,榆阳区检察院依法向法院以涉嫌盗掘古墓葬罪对白东兵、李万胜等8名被告人提起公诉。法庭上,公诉人指出:被告人白东兵、李万胜等人多次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墓葬,形成固定犯罪团伙,造成文物损毁和历史信息永久丢失,情节严重,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28条,依法应予严惩。2025年6月,法院采纳公诉意见,作出一审判决,分别判处主要被告人白东兵、李万胜有期徒刑十一年和十年,并处罚金;其余团伙成员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至三年不等,并处罚金。同时,判决各被告人承担相应的文物修复赔偿责任。
检察官了解到,清涧县古墓葬分布广、保护难。为推进源头治理,2025年8月,榆阳区检察院制作检察建议书,由清涧县检察院转送清涧县文化和旅游文物广电局,建议该部门全面排查古墓葬安全隐患,强化“人防+技防+物防”,在重点区域安装监控报警设备、运用无人机巡飞,加强专业巡查队伍建设,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构建群防群治网络。文物部门高度重视,于2025年9月书面回复,全面采纳建议并落实整改。如今,清涧县的文物守护网络日益严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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